什么是资产管理比率?反映企业经营效率的财务指标有哪些?
资产管理比率是用于衡量公司资产管理效率的指标。常用的指标包括,总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等。
1) 存货周转率=销售成本/年平均存货
*考察存货流转速度的指标。与行业有关。
2)应收帐款周转率=年销售收入/年平均应收帐款余额
*考察应收帐款规模与回收速度的指标。与行业有关。
3)总资产周转率=年销售收入/资产总额
注:反映资产周转速度有两种形式:周转率与周转天数。
周转天数=360/周转率。
资产管理比率是用来衡量公司在资产管理方面效率的财务比率,即用于衡量公司资产周转状况的指标。反映企业经营效率的财务指标主要包括营业周期、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
1、 存货周转率=销售成本/年平均存货*考察存货流转速度的指标。与行业有关。
2、应收帐款周转率=年销售收入/年平均应收帐款余额*考察应收帐款规模与回收速度的指标。与行业有关。
3、总资产周转率=年销售收入/资产总额注:反映资产周转速度有两种形式:周转率与周转天数。周转天数=360/周转率。
父亲生前将住房过户给儿子(买卖),父亲过世后继母说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一半,有道理吗?
您好!
有无道理,要看继母说的是不是真的——房子是不是属于题主父亲与继母的夫妻共同财产。
简单提及一下如何判定房产夫妻归属问题
拿题主情况来讲:
- 如果这个房子是父亲再婚之前的、且没有继母名字,那么,房子属于父亲个人。
- 如果这个房子是父亲再婚之后用个人财产购买、且没有继母名字,则房子属于父亲个人(这里的难点在于判定出资为父亲个人)。
- 如果这个房子的实际出资人包括了题主父亲和继母,那么无论这个房子上登记的是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这个房子上登记有继母名字,则房子属于父亲与继母的夫妻共同财产。至于是不是各自一半,要看房产证上登记的"共有情况"而定。
题主继母的要求,能得到满足么?
我们区分两种情况,分别看看题主继母的要求,能不能得到满足、能从什么方面得到满足。
1.***设房子属于题主父亲个人。
房子可以由题主父亲自行决定处置,继母无权干涉。所以,继母要求分得一半房产,无理。
但是,题主通过买卖的方式得到这套房子,要看是"真"买卖还是"***"买卖——
如果题主把购房款实际给到父亲。父亲过世之后,这笔购房款作为题主父亲个人财产(注意,依然不算题主与继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发生继承,由题主、继母均分。
如果题主并没有把购房款给到父亲。这时候,可以理解为题主欠了父亲一笔债。继母是可以要求题主还债的。这笔债务的一半儿,由继母分走。
所以,继母的权利是,分房无理,但可以分一半的购房款。
2.***设房子属于题主父亲与继母共同财产。
这种情况会比较麻烦。
因为房子已经卖给了题主,大概率情况下,继母不知情。所以,父亲的这种出售行为,属于侵害了继母合法权益的行为。
这里又要区分两种情况:
- 一种情况是,题主知道房子不完全属于父亲。题主属于"非善意购买",继母可以主张买卖无效。这时候,她有合法的权利和理由分得房子,而且还不只是一半儿——有她的自有份额,还要加上继承题主父亲的份额部分。
- 另外一种情况是,题主并不知道这个房子不完全属于父亲。题主属于"善意购买",继母主张分得房子的可能性很小。但可以主张继承购房款,又回到上述第1个***设。
当然,至于题主是知道还是不知道,这个问题不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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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生前卖给儿子了,并交易成功房子已易主,他儿子已经是合法房子的所有人,新的房产证已到手,这房子了与继母就没有一毛钱的关系。照继母的逻辑是他死去的丈夫生前所有的交易她都可以分一半,原房产证上肯定没有这继母的的权益(名字),有他老公是不能交易的必须要有她签字同意,如果是这样那这继母也收到交易款了,总之这房子与她无关。
如果如他继母所说,这个房子是他父亲再婚后的共同财产,她继母要求分一半是对的,即使他父亲在其继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了过户手续。他父亲也无权处理属于他继母的那部分房产,因此过户手续应属无效。
如果如题主所说,他父亲将房子过户给他是买卖关系,但瞒出了他继母(否则她当时肯定会不同意,也就不会有现在的***),你可以提供支付证明:如你父亲的收款证明和在场证人,或银行转账记录等等。
如果房子属于题主父亲再婚前的房子,与他继母没存关系,题主父亲将住房过户给儿子也有可能是他父亲当时准备再婚时留的一个“先手”。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婚前财产在日后产生***,当时给儿子的一个交代或叫“定心丸”,意思是他再婚不会给儿子造成财产“外流”。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如果他继母现在没有其它的住房,既使这房子是他父亲的婚前财产并已过户给了题主,她也是题主的继母,他继母仍然有居住权,题主也不能将其赶走,只能在其继母身亡后才能收回房子。
这个情况比较复杂,继母能否分一半房产,得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一、如果该套房子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你父亲就可以自由的处置,将房子过户给你无可厚非,就算继母主张权利要求分割一半房产,也没有法律依据。
第二、如果该套房产属于你父亲和继母的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套房产中的一半属于你继母,你父亲将房子过户给你,就是侵犯了你继母的合法权益,你继母主张一半的房产权利合法的。不管你父亲是以买卖的方式还是无偿赠与的方式,他只能处置属于他自己的一半房产。你可以按照该套房产的市场评估价,给与你继母一半的补偿款。
当然,如果你想要钱不想占房子,你可以让继母给你支付这一半的补偿款,房子就归继母所有了。
为了解决问题,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就去当地人民***起诉。
关键是死无对证。父亲卖房子给儿子的时候,两种情况,房本上有无继母的名字。没有,说明此房子和继母无关,显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继母无权提出要求。如果有继母名字,当时继母不同意是无法交易的,既然交易成功了,可以视同继母同意,那么请继母向***出示证据,证明如何被父亲通过什么办法说通的。正常情况下,父亲会处理好这些事情,继母打官司赢的可能性几乎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