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离婚撤销后,婚期如何算?
无效婚姻解除后还是未婚。具体原因如下:
根据法律规定,婚姻被***判决无效之后,是自始无效的,因此,无效婚姻解除之后,身份上应为未婚。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未到法定婚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条
第二次起诉离婚,经调解无效,就会判离婚吗?
第二次***距离第一次***中间过了多久了呢?
具体在实务中,会有法官第一次判决不准予离婚。这和你们的感情是否破裂,是否分居,是否有出轨统统没有关系。只要一方坚持不同意离婚,出于维护一桩婚姻考虑,不会判决离婚。
但是第二次再***离婚的话,判决离婚的概率就非常大了。但是也不是绝对的,少数情况下,比如一方尤其的特别的坚持不离婚,或者有特殊疾病的,有可能也会判决不准予离婚。
总体来说,紧接着第一次***的第二次***,判决离婚的概率到达90%以上。
所以你这里的第二次***,描述的不是很清楚。
以上,你可以参考下。
判决离婚的标准是“感情却已破裂,调解无效”,所以即便是第二次***离婚,不符合前述情况的,也不一定会判决离婚。
一、感情却已破裂,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一方拒绝生育子女、被宣告失踪,或欺诈抚养一方与婚外异性所生子女等。
二、如果第一次***离婚后,一方没有上述第一条所列各种情形,且坚决不愿离婚的,***仍旧可以判决不离婚。
但是个案主审法官的审判标准也不尽一致,部分法官认为第一次没有支持离婚的请求,经过沟通缓和,感情并没有改善,可以作为确已破裂的标志之一,判决准予离婚。
三、尽力搜集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材料,如上次***离婚后,两人一直分居,超过两年;一方出轨,屡教不改等等,增***官判离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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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于这个问题,首先需要了解一下到底什么是***离婚,根据我们国家现行的法律规定,我们国家合法的离婚方式只有两种,一种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第二个就是去******离婚。
如果双方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于婚后共同财产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就需要去******离婚。
去******离婚,***一般是不能轻易判离的,因为这个是有明确的标准的,这个标准就是必须要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如果认为感情已经破裂了,判离的速度就会比较快,否则就可能第一次不判离。
如果***不判离,当事人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只能过半年之后再次***离婚,这就是第二次***离婚。通常第二次***离婚判离的可能性都会比较大,因为毕竟这是第二次,说明当事人离婚的决心是很大的,而且如果经过调解,还没有和好的可能性,第二次基本上都是会判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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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若调解无效,有证据证明分居一年,即可判离。年轻人结婚前要多做考虑,别一时头脑发热结婚,然后又吵吵闹闹离婚,婚姻不是儿戏,是双方对父母、对对方和对社会的责任。
离婚期间一方私自卖房都无效吗?
可以以此追究对方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让TA对该财产承担少分或不分的不利后果。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 条规定: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应予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会判决对方承担少分或不分该财产,但在对方名下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时,依旧是难以执行到位的,在诉讼中还是尽量做好保全事宜,保护自己的利益。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 条规定: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买卖合同***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不予支持。
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应予支持。
根据这两条规定,可以翻译成以下处理规则:
第一,如果不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况,这份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不能仅因为未经配偶同意,就判该买卖合同无效。如果后续配偶不同意过户,或者索回房屋,擅自处理房屋的一方要向买家承担违约责任,该怎么赔偿就怎么赔。
第二,如果房屋尚未过户,在配偶的反对下,买家是无法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家只能请求解除合同,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如果房屋已经过户,买家支付了合理对价(不低于市场价的70%),则一般可以视为善意的买家,配偶不能要回房子。这种情况下,配偶只能在
离婚的时候(注意是离婚时)
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