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转贷协议无效如何追回本金?
如果金融转贷协议无效,追回本金的方法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转贷协议存在违规行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本金,如起诉要求返还本金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转贷协议违反法律规定,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本金,如要求对方承担违法行为带来的法律责任。在追回本金的过程中,需要保留相关证据和文件,并选择合适的法律途径进行***。
没有合同原稿能***合同无效吗?如何诉讼才能确认合同无效?
注意,没有合同原稿(应该是合同原件吧)和合同无效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一,没有合同原件,如果对方不认,且没有其他证据佐证,有可能不能被***认定,如果不被***认定,相当就是没有这份合同。“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认定合同无效的前提是必须有合同,合同都没有是不存在认定合同有效或无效的。
二,合同无效的认定可以由当事人向***或仲裁委员会提出,***也可以主动审查合同的效力。无效的依据是合同法的第52条,只有符合52条规定的情形才能认定为无效。
合同的效力与是否有原稿是没有关系的,很多买卖合同都是没有书面合同,仅仅是按照交易习惯来履行,学理上认为只要事实上双方存在约定的权利义务,那么合同就是存在的。
但是在具体案件中,是需要主张合同存在的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存在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没有书面的合同,在实务中是很难认定合同关系的成立和有效的,所以如果你需要主张合同无效,你主张的是消极事实,是没有举证责任的,换句话说就是对方如果不能证明合同生效,那就当然的不需要你去证明什么。
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应当怎么保护?
通说认为,在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中,条件成就之前合同就已经成立,但须待条件成就时才能生效,在条件成就之前,合同效力处于停止状态,悬而未决,传统民法称为“未决期间”。在此期间之内,虽然法律行为尚未确定生效,但已经成立的附条件合同对于当事人具有的法律拘束力,具体表现为:
1、当事人不得单方声明撤回或者撤销。
如果在合同成立后,条件成就前,一方当事人单方声明撤回或者撤销,将构成违约。
2、对恶意行为的反推效力。
当事人设定附条件合同的目的在于通过该合同获得相关利益,其主观意愿是希冀和期待条件能够成就,从而享有合同生效后所带来的利益。在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成立后,在条件未成就前,当事人应当负有消极义务不得阻碍所附条件的成就,使该行为所欲实现的法律效果得以实现,以保护当事人正当合理的期待权,均不得为了自己的利益,以违反法律、道德和诚实信用原则,以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方式促成或者阻止条件的成就。如一方当事人出于不正当目的,以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方式促成或者阻止条件成就或者不成就的,法律对其作出相反的推定,此即条件成就与不成就之法律拟制制度。
单位签的无效协议告得赢不?
单位签订的无效协议,如果一方认为其无效,可以向***提***讼。在诉讼过程中,***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来判断该协议是否有效。如果***认定该协议无效,那么签署该协议的一方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具体来说,如果单位签订的无效协议涉及欺诈、胁迫等行为,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者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在这种情况下,签署该协议的一方可以向***提***讼,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来判断。如果你遇到这样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得到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工程合同无效工程款利息法律规定?
一、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利息如何承担
因工程合同无效造成损失的,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承担利息。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利率计息。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利率的部分除外。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利率计息。
第十八条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 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之日。
二、建筑工程合同无效该如何处理
在实践中,会导致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很多,如发包人没有取得“三证一书”、承包人没有施工资质等等。对发包人和承包人来说,建筑工程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之后,最重要的是要怎样处理。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无效的,因该合同取得财产应该相互返还,不能返还的,要折价赔偿。有过错的一方要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过错大小承担法律责任。
但建筑工程的结果往往是不可逆转的,建好就建好了,不可能返还的,所以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但是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要付工程款,但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发包人可以不支付工程价款。
若对建筑工程合同无效有过错的,就要赔偿对方损失了,例如发包人未经审批导致合同无效的,要适当赔偿承包人的损失。